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院):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43号)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计划
2024年我局共计划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5次,涉及野生动植物、森林防火、林木种苗等方面内容,抽查具体内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比例、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范围及方式、联络人员、抽查时间等内容详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一)有随机抽查任务的科室要及时协助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更新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一单两库”名单。
(二)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计划表,在“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双随机平台”)建立抽查任务,并通知被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
(三)执法人员要配合责任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
(四)责任科室在抽查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的起草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五)自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开展抽查任务的科室将检查报告在单位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并报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检查责任,被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除需申请回避的情形外,应当在接到通知后按时完成检查任务,不得拒绝、推诿。
(三)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廉洁自律,不得妨碍被抽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
附件:市林业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任务计划表
2024年3月15日
市林业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任务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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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具体内容 |
随机抽取 检查对象 |
抽查 比例 |
抽查 频次 |
随机选派执法人员 范围及方式 |
责任 科室 |
抽查 时间 |
联络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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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集贸市场以外经营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督管理 |
经营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种类、数量、安全、档案建设情况 |
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 |
5% |
1次/年 |
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2法检查人员 |
自然保护地工作中心 |
1-6月 |
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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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木种苗质量以及林木种苗制度执行情况 |
1.造林用苗档案建立和保存情况;2.造林作业设计(实施方案)对苗木要求情况;3.苗木采购情况;4.苗木验收情况;5.造林小班苗木规格抽检 |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林木种苗使用单位或个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
5% |
1次/年 |
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
林科院 |
4-8月 |
龙天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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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森林和草原火灾隐患及森林和草原防火重点单位的行政检查 |
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情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情况 |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林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
5% |
1次/年 |
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2法检查人员 |
灾防科 |
7-9月 |
周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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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权限内占用林地审核 |
是否存在非法占用林地情况 |
企业、个人或单位 |
5% |
1次/年 |
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
资源科 |
1-12月 |
李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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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森林资源保护、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
对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森林资源保护、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国有林场 |
50% |
1次/年 |
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
市生态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
7-12月 |
许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