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部门动态

水城县林业局安排部署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巩固全县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成果,继续保持震慑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2018年5月9日上午11:00,县林业局召开了2018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安排部署会,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明朝作工作安排,森林公安局局长于河平主持会议,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国有林场负责人,林业局相关业务站室(站长、主任),森林公安全体民警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站位认识,严格履行责任。各乡(镇、街道)及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林业局相关业务站室、森林公安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线意识,严格履行各级政府作为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第一主体的责任。要增强涉林案件查办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超常规重视涉林案件的查办工作。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及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林业局相关业务站室、森林公安要及时组织召开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部署会,明确专项行动的目标、时间、任务、重点和具体工作要求。对核实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做到现场核实统一、规范。三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开展核查。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至关重要,是今后形成案件的主要依据。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各个疑似图斑核实组要认真组织,组长要牵头,做好工作的统筹调度,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和“五不漏”(不漏村、不漏组、不漏山头、不漏林子、不漏疑似图斑)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一次地毯式的核实工作。特别是对本次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要重点调查,对群众举报和其他部门移送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线索要落实专人进行核实。各组要负责填记《森林保护“六个严禁”疑似图斑数据库》相关因子并通过逻辑检查、对所有疑似占用林地图斑都必须用GPS或平板电脑采集其中心点坐标、航迹和现场图片(近景、远景、现场照、工作照)形成数据库上交,此项工作于2018年6月10日前完成。四要强化密切配合,如实提供依据。各乡(镇、街道)及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林业局相关业务站室、森林公安要要按照县的方案要求,精心安排部署,紧密配合县疑似图斑核实组的核实工作。不是林地的,要积极提供支撑依据(如:土地承包证的复印件等有效的法定依据等),便于县疑似图斑核实组及时删减已核实图斑,填记有关的表格,为今后确定案件奠定坚实的基础。五要积极主动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森林公安局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严峻性和艰巨性,掌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和有关要求,消除干部职工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中的“三种思想”(即:保护思想、畏惧思想和懒惰思想)和“五不现象”(即:不愿查的现象、不能查的现象、不善查的现象、不敢查的现象、不会查的现象),坚决纠正“六种问题”(即:有案不报、有案不查、查办不力、查处不到位、以罚代刑、减低处罚标准),认真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对工商、审计、环保、住建、水利、发改、交通等部门移交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或案件线索以及司法机关的建议,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并向移交部门反馈处理结果。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以及涉嫌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的案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驻贵阳专员办、贵州省林业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黔检会〔2014〕3号)的规定,及时将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确保按时间、按要求、按任务完成工作。对在专项行动需要开展问责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的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提起问责建议并移送相关材料。负责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成果和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六要强化信息报送,加大宣传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及时组织召开职工会,大力宣传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工作;舆情收集与宣传报道组要紧密协同宣传、文化等部门,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广播等主流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曝光典型案件,营造全民参与森林资源保护、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氛围。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