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六盘水市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3

六盘水市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格式,我局编制了《六盘水市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六个部分: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六盘水市林业局网站(http://lyj.gzlps.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六盘水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钟山西路105号;邮编:553001;联系电话:0858-822223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效能,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1. 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2025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368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8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6条。公开内容涵盖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工作计划与总结、人事信息等类别。全年发布政务动态信息173条,在生态建设、资源保护与管理等重点领域专栏发布信息24条,及时公开新制定或修订的法规及部门文件15条,并更新了领导信息、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围绕“生态修复赋能 守护生态绿都”“六盘水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及“十四五林业发展成就”主题,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市林业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自然人提出。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六枝特区洒志风电项目及森林防火巡护道路建设项目相关材料、黔林资地许准(2025)六盘水100号《使用林地核准同意书》相关内容,以及2009年至2025年间公益林政府补贴标准。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六盘水市林业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制度》《市林业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等制度,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确保公开内容更加详实、公开时效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通过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形式、时限及责任主体,推动公开工作便于监督、检查和评议,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林业工作的监督和规范作用。(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原则,整合网站政务信息、服务资源及内部政务应用,持续提升网站规范化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利企便民、服务精准、协同高效、透明规范的线上政务服务平台。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信息。2025年,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全年网站总访问量达115137次,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数为8759人。(五)监督保障情况。依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结合自查及上级督查反馈情况,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加强日常督促提醒与情况通报,对因信息审核不到位引发的问题予以通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生动性与可及性有待提升,现有解读多以文字形式为主,运用图表、图解、视频等直观形式进行多元化、形象化解读的能力尚显不足,不利于公众快速准确地理解林业专业政策。二是公开平台的互动服务功能有待强化,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在线互动、智能查询、个性化信息推送等功能较为薄弱,政民互动渠道的便捷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精细化水平有待加强,在生态保护修复、林业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信息公开的颗粒度不够细,过程性信息披露不够充分,距离公众“看得懂、能监督”的要求尚有差距。四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协同与考核机制有待优化,科室间信息报送、审核、发布的联动效率仍需提升,将政务公开要求深度融入业务工作的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完善。

(二)下一步措施。一是创新政策解读与传播方式。组建政策解读专班,对重要林业政策文件配套制作图文、动漫、短视频等融媒体产品,通过局网站专栏及新媒体平台发布,并积极协调本地媒体转载,提升政策知晓度和传播力。二是提升政务公开平台智能化服务水平。优化门户网站搜索功能,探索开设“场景式服务”专栏,整合常见问题解答;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开发简单实用的查询互动模块,及时响应公众关切。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制定并动态更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清单,细化公开要素,尤其加大林业工程项目审批、建设进度、验收结果以及生态效益评估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四是健全内部工作协同与督导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加强日常培训与业务指导;将政务公开任务完成情况、创新举措及公众反馈评价纳入相关考核范畴,推动形成主动公开、规范公开的良好工作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部分内容说明。本报告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部分,主要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适宜以数据呈现且具备统计汇总价值的(一)(五)(六)(八)共四项内容。

(二)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5年度,六盘水市林业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